释义
犯了罪或做了坏事受到应有的惩罚。指所受的惩罚是应该的,没有被冤枉。
“应”,普通话读音为yīng,yìng,“应”的基本含义为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如应当、应该;引申含义为回答,如答应、应承。
在日常使用中,“应”常做名词,表示所有,如应干。
这句话不太通顺,也不合语法。提问的人可能是要说:监狱里关押的***并不都是罪有应得,也不是每一个***都有冤屈。如果是这个意思,这句话是对的。监狱关押的***确有误判错判,量刑不准的,前几前***的赵作海等轰动一时的案件,最后都无罪释放,国家给予了赔偿。但是,这是少之又少的,除了这少之又少的人,都是罪有应得,必须在监狱接受惩罚和劳动改造,接受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改造。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少数屡教不改的***不但家人恨铁不成钢,也受到周围人们的蔑视与厌恶,这都是不思悔改的结果,自作的恶果,虽看起来可怜,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监狱里的都是犯罪的人,但不是都是让人恨之入骨的人,被欺压已久的人可能会去***。被罪犯***或者伤害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可怜的人,他们有可能做了很多让人看不惯或非常让人痛恨的事,才惹来祸端。好人与坏人的标签不是随便贴的,没有谁能说了算。
上面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毕竟犯罪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要接受惩罚,但是犯罪的成因却不尽相同。著名女明星刘晓庆、***王欣、国美黄光裕、“励志橙主”褚时健,还有不少未成年人进过大牢,甚至还有在监狱中的,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对于坐牢和犯了罪的人却不能一棍子打死。
有的是对法律没有正确的认知,这里面有两种典型的心理表现,一种就是不注重对法律的学习,属于法律现象,另一种则是过度自信,像刘晓庆一样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但是不注重关键细节,等到被抓才后悔当初不够谨慎。
有的是对形势的预判不够清晰,像互联网发展一样,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管理和治理也是在一边探索,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即使没有很明确的细则,但是大的法律底线还是不能触碰的,而***的王欣他的问题就出在发展过快,而没有绷紧底线。
有的则是在利益面前控制不了自己,一个人如果行得正,就算别人想害您,那也无从下手,但是有的人在人生前面的阶段为人很谨慎,但是到了后期,在一些关键节点没有把握好自己,如褚时健就因***而坐牢。
还有上面这些在未成年人管教所里面的***,即使是犯下了***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当初往往也就是讲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结果把自己给绕了进去,有的则因为校园内或生活中琐事,而大动干戈,最后酿成悲剧。所以,错了人有很多不同的犯错的理由,关键是做错之后改不改正。
首先,提醒一点,悟空问的应该是如何看待吧!悟空应该多用心啊!
好!开始作答:
该问题是典型的辩证法。提醒我们,看问题和对待任何事都要一分为二的看。
在监狱里面的应该就是罪犯,但绝不乏含冤受屈之人。无数的实力可以证明这一点。
并不是每一个可怜人都是蒙冤受,也是很有道理。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越是可怜之人,身上必有一些与一般人不同的地方。这个不同就是导致他可怜的原因之一。我们身边不乏此例。
谢邀~
这个问题其实是从一个辩证的角度看法律,看规则。
从古至今法律从汉谟拉比到现在各国各界出台的五花八门的法律,其一致性都是从整个社会环境和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对公民对扮演被管理者的人们进行约束和赋予权利的一个有效途径。
站在这个大的社会观下,被约束者个人的行为和真相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执法的有效性和威慑性(可能想法有些偏激但是这算是一种夸大的描述吧)。
在监狱里的人都是最有应得,每一个可怜人都蒙受冤屈。 这句话显然是不对的,但是它又是正确的。在社会层面,监狱的职责是约束犯罪者,惩罚犯罪者和改造犯罪者;在个人层面,犯罪者去监狱改造理所应当,而被冤者或有争议而进入监狱或本没有罪但由于法律不完善而进入监狱的人,自然不算是罪有应得。但人们关注的点不应该在他,在无罪者进入监狱而唏嘘而愤世嫉俗而反抗愤怒,而是应该去尽自己的力量或尽可能完善法律,完善约束自己的法律。出现这种情况的社会背景一定是法律还存在不健全。法律出现漏洞是坏事也是好事,不论什么事出现了问题而管理者第一时间解决一定会无形中解决了更多问题,无罪者进监狱的事也一定会越来越少。尤其现在社会舆论的力量这么大,法律也好***也好一切决定都会谨慎决定,咱们吃瓜群众不懂内情也不必太伤肝火~
而可怜人不是都蒙受冤屈,这个反而是从个人的层面上出发。我认为这个不好回答和不好分析的原因是这个与人和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我不懂也不敢乱说啦~
总之不论什么舆论也好新闻也好,大家都要抱着一个理性的心态去看待这些事,有自己心里的一杆天平。总之希望头条的段友们都家家开心家家和顺新年快乐啦~
(大家走过路过关注一下啦~~)